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文件精神,按照《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我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401名在籍学生(名单详见附件)予以学籍注销处理。
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5日,公示期满视为送达。如有异议,请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书面提出,公示期结束后,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上述学生作学籍注销处理,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标注。
学校地址: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2号
联系电话:0371-66901211
附件:
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.pdf
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10月28日